13656039165

百灵时代 分类
20万以内的夫妻一方债务,法院可判决属夫妻共同债务

一直以来,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都备受关注究竟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如何区分该债务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重新作出了规定特别明确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对于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内的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配偶一方如果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内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主张的,需要举证证明。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对于超出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额认定因此各地法院也是根据案件本身情况做不同处理。

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规定,20万含本数以下的通常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夫妻共同债务,20万以上的如果没有夫妻签字,原则上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债权人举证说这个20万并不能一概而论,但好歹也算有个标准,有总比没有好

  另外对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界定一般参考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八大类家庭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举债用于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此可见,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对外借债或其他生产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对外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时,为平衡各方的利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好的办法就是夫妻双共同签字,也就是共债共签,从而尽可能的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等时,应当将被告夫妻都共同起诉,也许法院就判决认定20万以内的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这样债权人的债权就比较有保障了。


福建省珍奇味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2017600号-1

技术支持:厦门易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2017600号-1

公安备案 :